“當前電力市場建設應該包括保供應、促轉型、穩價格的多元化目標,不光要體現電能量價值,還有安全價值、綠色價值等,應當建立體現多元化價值的電力市場體系,逐步推動利用市場化機制保障新能源消納、發揮政府和市場作用來保障系統的容量充裕度,并建立轉型成本的合理疏導機制。”日前,國網能源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馬莉在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主辦的第四期“雙碳”目標下電力低碳保供策略與政策研究系列研討會上指出。
隨著新能源比例增加,電力市場機制設計中需要處理新能源低邊際成本和高消納成本之間的矛盾,需要進一步通過容量市場與電量市場匹配優化、擴大電力市場范圍、優化靈活性調節資源市場機制等方式,支撐新建常規發電容量所需的投資和挖掘大規模互聯電網資源優化配置潛力,確保系統的可靠性和充裕度。
在談及促進低碳發展目標下電力保供能力提升的電力容量市場機制時,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電力自動化所電力市場室副主任鄭亞先表示,低碳發展目標下電力系統面臨由于供電靈活性和充裕性不足分別引發的“保消納”和“保供電”雙重挑戰。當前主要面向火電設計的容量補償機制會解決一部分火電機組成本回收的問題,但沒有辦法激勵新能源通過配儲等方式主動提升可靠容量水平。因此,需要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容量市場機制,保障長期的容量充裕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張晶杰指出,我國新能源滲透率還有較大提升空間,市場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反映源荷互動與供需協同,針對不同電源的不同容量電價機制也需要進行系統性的考慮。新型電力系統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應當遵循差異性原則,根據各地的資源稟賦循序漸進、因地制宜進行建設。
“在市場不完善、發生突發事件的背景下,政府對電價進行一些有效介入,或者是對電價進行更加強力的監管,可以保障能源轉型的穩定推進。”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朱磊認為。
談及市場化減排機制的協同性問題,朱磊表示,經過“十三五”“十四五”以及這幾輪快速變革以來,我國建立了統一的碳市場,污染減排也走在世界前列,發達國家可以被借鑒的經驗越來越少。國外有關市場協同的研究表明,市場重疊會帶來配置效率下降。但在國內行業不完全競爭的背景下,市場重疊反而可以激勵企業更多的減排。
“我國電力市場和碳市場的建設目的、覆蓋范圍、市場主體都有一定差別,需要在重點關注安全要素和價格要素的基礎上,在配額分配機制、數據質量管理、交易機制、價格傳導機制和監管機制等方面加強協同。”張晶杰表示。
提及我國能源電力的改革速度以及持續追加煤電投資決策時,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一方面,盡管近十年來我國煤電裝機容量有所上升,但利用小時數卻一直在下降。另一方面,在今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進程中,面對成本價格仍在高位的儲能系統,煤電是當下相對具有經濟性的調峰調頻選擇,我們要利用好煤電的調節性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馬莉認為,當前煤電作為重要的靈活性資源,容量是在增,但實際上是增容減量,目前仍需要煤電在新能源出力不足的時候頂上去。未來,隨著新興靈活性資源的品種豐富、技術成熟,煤電到時可以考慮逐步從增容減量過渡到減容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