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尚難適應新能源發展需要的現狀,中國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2月27日聯合發文,要求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抽水蓄能電站投運規模達8000萬千瓦以上。
隨著中國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裝機規模持續擴大,新能源出力波動性日益增強,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直言,目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尚難以完全適應新能源發展需要,導致電力運行高峰時段頂峰能力不足與低谷時段消納問題并存,成為影響電力供需平衡、制約新能源高效利用的突出問題。
對此,前述兩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抽水蓄能電站投運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負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儲能市場化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智能化調度體系逐步形成,支撐全國新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指導意見》統籌源、網、荷、儲各側調節資源,重點部署四方面任務,包括加強調峰能力建設、推進儲能能力建設、推動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強化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保障。
具體而言,兩部門要求,著力提升支撐性電源調峰能力,統籌提升可再生能源調峰能力,大力提升電網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挖掘需求側資源調峰潛力;做好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推進電源側新型儲能建設,優化電力輸、配環節新型儲能發展規模和布局;推進新型電力調度支持系統建設,提升大電網跨省跨區協調調度能力;積極推動各類調節資源參與電力市場等。